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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華南野生動物物種鑒定中心的鑒定結果表明,成都海關近日在機場旅檢通道查獲的40餘千克物品,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海馬,屬於限制進出境債務整合物品。該批貨物涉嫌偷逃稅款1.65萬元,攜帶者王某將面臨行政處罰。據悉,這是成都海關自建關以來立案調查的首例攜帶珍貴動物印度洋海馬製品進境案。
  近日,當事人王某乘坐CA438次航班由加德滿都飛抵成都,隨身攜帶了疑似乾海馬,雖然在經過海關時選擇了無申報通道出關,但仍然未逃過海關關員的“火眼金睛”,被當場查獲。經查,該批海馬是王某在尼泊爾採購後攜帶至成都,重褐藻醣膠41.587千克,數量較大。據瞭解,海馬因其頭酷似馬頭而得名,是一種奇特而珍貴的近陸淺海小型魚類,因其具有的強身健體、舒經活絡、消炎止痛等藥用功能,向來被視為名貴藥材。
  經成都海關緝私局調查,本案在扣貨物乾海馬製品涉嫌偷逃稅款1.65萬元,案值為人民幣12.46萬元。由於王某沒有走私犯罪故意,不構成刑事案件,現已對王某完成調查將對負債整合其作出行政處罰。
  同時,成都海關特別提醒稱,該案中王某違規攜帶珍貴動物製品進境沒有向海關申報,也沒有辦理相關的許可證件,其行為既違反國家許可證件管理的規定,又影響到國家稅款征收。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海關法》、《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國家對納入《進出口野生動植物種商品目錄》管理範圍的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實施進出口許可管理,郵寄、攜帶、托運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出入境時,必須事先向國家瀕危物種管理辦公室或其授權的辦事處申請核發准予進出口的許可證件永慶房屋,並向出入境海關申報,否則將涉嫌違法,被追究法律責任。本報記者 楊富  (原標題:查獲40餘公斤乾海馬 案值12.4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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