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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湖南省兒童醫院,X光照片顯示童童(化名)的左腿骨折。圖 瀟湘晨報記者 陳正
  肇事後車主將受傷小孩藏到花壇邊 家屬懸賞尋肇事者
  紅網長沙5月30日訊 (滾動新聞記者 陳斌) 馬上就是六一兒童節了,可是7歲的童童(化名)卻要在醫院里度過。5天前,他在自己家所在的小區玩耍時,被一輛電動車撞成骨折。電動車主將童童隱藏於汽車後的花壇旁,趁機逃走。
  5月29日下午,記者來到了小孩出事的長沙新橋小區。大門口、保安崗亭邊都張貼了“尋求肇事人”的告示。告示附了兩張事發時電動車主的監控圖像,並稱,“提供信息,家屬將酬謝三千到五千元”。
  “當時小孩在和四五個伙伴捉迷藏。”童童的父親李先生說,監控顯示,電動車從外面進來,由南往北行駛,童童由北往南走,突然被撞倒在地。
  “騎電動車的男子將小孩抱到了一邊的花壇邊,然後迅速離開,進出小區一共花了1分58秒。”李先生說,當時童童在哭,一個好心男子則問了童童媽媽的電話,及時通知了童童媽媽。隨後童童被送到了醫院。醫生檢查發現,孩子“脛腓骨開放性骨折”。
  李先生介紹,警方在努力下,已經掌握了肇事者大量信息,基本鎖定了肇事者。“希望肇事者能及時悔悟投案自首,爭取取得諒解及協商處理。”李先生說。
  記者隨後聯繫了芙蓉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稱此事正在調查,電動車屬於非機動車,將按照《長沙市城市道路車輛通行若干規定》處理。
  [律師說法]
  就此事,資深律師段曼珍談了自己的看法。段律師認為,電動車主行為屬於“見死不救”,情節特別嚴重,家屬可以向當地公安報案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如果小孩傷勢構成輕傷,則對方構成犯罪,公安可以抓人。如果找不到人,家屬也可以找小區。因為對於外來電動車,小區如果沒有登記,也有責任。另外,考慮到小孩是未成年人,家屬如果疏於管理(也有責任)。”段律師說,如果小孩鑒定不是輕傷,家屬也可以進行民事索賠,前提是要找到這個肇事車主。
(編輯:SN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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